關于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第324號提案的答復
時間:2022-07-11 來源: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號 | 分類 | 其他 | 公開日期 | 2022-07-11 | |
發布機構 | 文號 | 公開時限 |
尊敬的徐志英委員: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繼續加快推進我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是近年來的社會熱點,是老舊小區改造的重點工作,對完善老舊小區住宅使用功能、促進無障礙環境建設、適應老齡化社會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具有重要意義。
太原市為進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條件,提高宜居水平,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六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加裝條件、實施程序、獎補政策等內容,其中提出:產權人作為業主,是加裝電梯的實施主體,可以委托業主代表、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電梯安裝維護企業、原建設單位、產權單位等作為代理人,負責加裝電梯的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采購、工程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為拓寬加裝電梯安裝渠道,我市部分縣(市、區)正積極學習借鑒其他城市優秀案例,探索多種付費模式,盡快實現電梯安裝。
《實施意見》中提出:對符合條件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省級、市級財政共給予每臺30萬元的建設費用資金補助,獎補額度位居國內同等城市前列。除省、市級獎補之外,縣區級財政可根據實際予以獎補,對特殊困難家庭可按相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關于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個人分攤費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申請人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到各分理處、管理部辦理公積金提取,解決部分群眾籌資問題。同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鼓勵企事業單位對自行管理的職工住宅加裝電梯統籌資金。
根據《實施意見》,可以由單元、整幢樓或小區為單位申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以通過業主協商一致,先行實施其中的某個單元、整幢樓或小區作為示范點,再進行其他小區的實施。同時產權人作為業主,是加裝電梯的實施主體,承擔建設單位的責任和義務,應當充分協商、依法形成共同決議,并妥善處理好周邊相鄰關系。街辦、社區負責加裝電梯的政策宣傳、業務指導,業主自行協商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的可組織矛盾協調工作,促使相關業主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幫助老百姓加快實施電梯安裝。
以上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
感謝您對政府城市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歡迎今后提出更多寶貴意見。
部門負責人:汪 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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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7月11日